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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档案馆简介

包头市档案馆简介

包头市档案馆(以下简称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

(二)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农村牧区档案业务工作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列入进馆范围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指导、整理、鉴定、保密、保管、统计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档案信息化规划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接收、技术指导工作;

(五)承担全市档案培训工作;参与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推动全市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六)按规定开展档案保护和科学研究、档案科技成果验收和转化应用。

(七)承担档案宣传、研究、出版相关工作;开展档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