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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公开
姓名 段玉兰 性别 女士
联系电话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电子邮件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地址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邮编
时间 2026-08-18 17:00:09.0 留言IP
内容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公开位于包头市稀土开发区万水泉地区画匠营子总水源二期扩建工程内含包钢机械化农场区域,国有土地2005年、2006年、2007地上物及附属物专项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以及配套补贴标准等核心内容。br /nbspnbspnbspnbsp事实与理由br /nbspnbspnbspnbs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属于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与申请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具有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法定义务。br /nbspnbspnbspnbsp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确补偿依据,现依法向被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恳请予以支持!
受理编号 20268181709 受理时间 2026-08-19 10:51:04.99
交办意见
经办单位 保管利用科 经办人
办理结果 经查询,包头市档案馆未查到包头市稀土开发区万水泉地区画匠营子总水源二期扩建工程内含包钢机械化农场区域,国有土地2005年、2006年、2007地上物及附属物专项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以及配套补贴标准等相关档案内容。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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