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告通知>正文
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 关于推荐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 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
2025-07-11 17:4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

关于推荐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

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旗县区档案局、档案馆,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专家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格、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信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中级及以上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在我市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对档案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4.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荐方式

        1.具备上述条件专家本人填写《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3.请各单位720日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及盖章PDF版同时报送至市档案馆人事教育科,系人:陈雨晴,联系电话:561666315847280868邮箱btsdajzgk@163.com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推荐专家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或多次拒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提供虚假资格材料的,取消入库专家资格。对已退休、无评审意愿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应及时办理出库登记。

 

附件:1.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

情况登记表

2.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3.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        

2025711   

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关于推荐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