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
关于推荐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
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旗县区档案局、档案馆,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专家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格、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信情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有中级及以上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在我市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对档案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4.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推荐方式
1.具备上述条件专家本人填写《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后,填写《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3.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及盖章PDF版同时报送至市档案馆人事教育科,联系人:陈雨晴,联系电话:5616663,15847280868,邮箱btsdajzgk@163.com。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推荐专家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或多次拒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提供虚假资格材料的,取消入库专家资格。对已退休、无评审意愿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应及时办理出库登记。
附件:1.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基本
情况登记表
2.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3.包头市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包头市档案局 包头市档案馆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