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正文
指导先行 规范入馆——市档案馆完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档案资料指导与接收工作
───
2025-12-24 16:09    来源:业务指导科
【字体: 】    打印    

市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作为城市记忆的守护者和重要资源的保管者,市档案馆充分认识到,完整、系统、规范地保存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档案资料,对于忠实记录创建历程、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传承弘扬团结精神、服务未来民族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此次将创建档案资料576册正式接收进馆,标志着包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完整记忆与重要成果已系统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了权威、可靠的原始凭证。



为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档案资料高质量移交入馆,市档案馆坚持主动服务、全程介入,对市民委实施了多轮次、精细化的业务指导。馆内业务骨干深入一线,依据创建标准提供了全流程、可操作的专业指导。通过举办培训、实地指导、提供模板参照、过程审核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了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确保576册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分类准确、安全有序地移交进馆。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档案资料的接收入馆为契机,持续拓展档案工作服务大局的深度与广度,继续完善与各职能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的协同归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专项工作档案的前端控制与全过程指导,确保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收尽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档案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长远的能力,为我市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新篇章贡献坚实的档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