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满足社会公众的查阅利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头市档案馆完成10个全宗共132442件馆藏档案开放审核任务,其中开放档案11443件,延期开放档案120999件。
本次开放的馆藏档案涉及全市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建设,这些开放档案对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