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教育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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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70多年来,内蒙古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事关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奠基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事业发展规划上优先谋划民族教育,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优先保障民族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民族教育,在就业、就学上优先扶持民族教育,把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加强党对民族教育事业的领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各族人民摆脱束缚和压迫,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70多年来,内蒙古始终坚持党对民族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族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民族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是民族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强化民族教育事业的顶层设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制度支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从根本上保证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进而为实现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平等、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不断健全法律体系和顶层设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制度支撑。70多年来,内蒙古党委、政府始终重视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谋划和推动民族教育发展,通过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将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民族教育各方面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实践证明,加强对民族教育制度体系的建构完善,极大促进了民族教育发展,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受教育的权利,提升了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我国教育制度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互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持续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创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不竭动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打牢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必须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对民族教育的更高要求。新时代新形势下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必须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党委、政府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以创新精神引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以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把满足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高水平高质量教育需求作为民族教育改革创新的出发点,促进各级各类民族学校自觉追求教育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落实差别化区域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夯实发展基础,缩小发展差距,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造幸福生活能力;坚持健全符合实际的双语教学课程体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民族教育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实践证明,深入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创新,既是民族教育改革的时代主题和根本动力,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民族教育事业,不断提升教育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客观需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基础保障。要在新起点上开拓创新,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落实落细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发展和完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这正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长期以来,内蒙古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德育教育全过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爱我中华”的种子深深扎根青少年心中,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民族患难与共、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接续相传、永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