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保密法治宣传>正文
包头市档案馆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2019-12-22 15:06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包头市档案馆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纪律、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定期对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二、保密部门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传保密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

三、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的职工,必须先进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领导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秘密。

四、保密部门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五、保密部门、涉密人员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六、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部门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经费,由政工科负责组织,保密部门参与实施。

七、为不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本单位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要对核心与重要涉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上述内容的培训,一般涉密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