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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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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15: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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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市直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请于近期前来领取由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颁发的“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领取地点:包头市党政大楼副楼C308室。

    联系人:孙丹,联系电话:0472-5616663


包头市档案馆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