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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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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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包头市档案局为正处级建制,归口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农村牧区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依照《档案法》行使档案执法检查权,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档案干部岗位培训、档案专业学历的组织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档案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承担档案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保护、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现代化技术开发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包头市档案馆是包头市档案局所属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接收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丰富馆藏内容,完善馆藏结构;集中统一保管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资料,维护其完整与安全;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整理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汇集;积极参与地方史、志的编修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利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延长档案寿命;加快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面向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政策性、公益性文件,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 包头市档案局(馆)编制63名,实有60 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三)现有车辆5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包头市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包含包头市档案局和包头市档案馆2014年度决算数据。 附件:1.包头市档案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