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档案局(馆)2015年预算编报说明
───
2015-03-09 00:00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包头市档案局为正处级建制,归口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农村牧区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依照《档案法》行使档案执法检查权,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档案干部岗位培训、档案专业学历的组织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档案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承担档案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保护、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现代化技术开发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包头市档案馆是包头市档案局所属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接收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丰富馆藏内容,完善馆藏结构;集中统一保管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资料,维护其完整与安全;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整理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汇集;积极参与地方史、志的编修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利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延长档案寿命;加快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面向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政策性、公益性文件,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 1、包头市档案局(馆)编制63名,实有54 人,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三)现有车辆5辆。 二、2015年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 201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的战略,积极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指导为手段,以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目标,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全面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档案服务水平 (二)切实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提升依法治档的水平 (三)加快构建特色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扎实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 (六)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强化档案文化建设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预算收入5,439,284.35元,其中财政拨款5,439,284.35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439,284.35元,其中财政拨款5,439,284.35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共分三类,其中20126款项档案事务4,828,406.7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77%;2210201款项住房改革支出365,398.5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2100501款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5,479.0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1%; 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档案保护费40万元,重点档案抢救费10万元,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30万元。 (一)、档案保护费主要用于包头市档案馆馆藏30多万卷档案资料的保护,如档案的防潮、保温、防毒、灭菌杀虫、整理、库房维修、档案装具更新,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展览展品更新调整、消防器材、设备维护、监控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等。 (二)、重点档案抢救费主要用于档案的修复、加固、裱糊、光盘刻录、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档案征集、数字化录入等。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云服务费、网站建设费、电脑设备购置费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包头市档案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94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局没有安排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我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征集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档案局来我局开展档案指导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附件:1.包头市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