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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市档案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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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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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市档案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市委第一巡察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7月24日至8月23日对市档案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共听取市档案局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党建、选人用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方面的专题汇报5次,发放民主测评表25份,开展个别谈话28人次,调阅各类资料档案130余份,走访调研2次。共发现存在的问题23个,其中党的政治建设方面3个,党的思想建设方面5个,党的组织建设方面4个,党的作风建设方面3个,党的纪律建设方面3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5个。共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 2018年12月5日至7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万荣主持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2月22日,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同志分别发表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作了重要讲话。 张院忠指出,本轮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开展巡察监督,发现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工作成效明显。 张院忠强调,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做好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认真加以解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张院忠要求,各巡察组要及时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整改;要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档案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巡察期间,干部群众总体评价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坚决维护”方面的问题 1.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有差距。一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的精神不到位。市档案局指导市级档案馆库建设推进缓慢,市档案馆总面积为3406.25平方米,与国家标准要求的不低于1.28万平方米差距较大,市档案局党组在推进馆库建设、有效增加馆库面积方面方法不多,严重制约了档案资源应归尽归、应收尽收。二是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够。2013年至2017年,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未按规定移交档案等轻微违法违规现象下达过《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行政执法检查整改意见书》《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未行使执法处罚职能,没有充分运用执法职能推动档案事业发展。三是对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档案建立指导滞后。在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同志批示“档案工作不能出差错”的精神上有差距。2016年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精准扶贫工作与档案建立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验收,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资源管理框架,到目前我市精准扶贫档案建立工作跟踪服务滞后,未开展同检查、同验收,市档案局未建立档案资源管理框架。对全市重大项目档案建立指导不到位。 2.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以政代党问题突出。一是党组核心引领作用缺失。《“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重要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未经局党组会研究。二是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2013年至2017年,11次以局务会的形式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涉及资金620.6万元。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3年11月5日、2017年4月25日党组会研究选人用人事宜,党组书记先发言,其他同志表示同意。四是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严格。党组集体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2013年至2017年共召开党组会议61次,只有9次形成会议纪要,其余52次党组会议定事项未体现,其中,2016年全年未形成一次会议纪要;有的年度党组会议召开次数不够,2014年仅召开4次;党组会局务会记录不规范,记录均为活页记载、随意拆卸、缺乏连续性,2014年8月26日党组会议记录会议名称为“数字化加工”,2016年所有党组会纪律均无召开会议序号次数。 3.对党的全面领导存在模糊认识,局馆不分。一是领导管理体制不清。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市档案局副局长分管市档案馆征集科等三个科室,副调研员分管市档案馆管理科等三个科室,档案馆两名副馆长分工不明确。2015年9月2日市档案局党组会直接研究市档案馆副馆长分工事宜。2013年以来,市档案局经常研究决定市档案馆综合、业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二是经费管理不规范。2013年以来,市档案局直接管理、使用、支配市档案馆各项经费1377万元(不含人员工资),档案馆经费支出由档案局副局长签批。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学做“两张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没有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提出可操作的工作方案。二是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形式单一,多以传达文件为主,集体学习11次中传达文件8次。主要负责同志没有为干部职工专题宣讲十九大精神。三是学习宣传入脑入心不够。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心得体会,与自身工作结合不紧密,网络下载现象普遍。某职工撰写的《放飞青春梦想书写人生华章》心得体会文章与淘豆网中《砥砺奋斗——新时代青年的使命》文章内容完全相同。 2.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有差距。2013年、2014年党组中心组没有学习计划及记录,2015年学习仅3次,2013年至2016年没有学习总结。2016年10月19日中心组学习内容包含研究科级干部调整工作事宜。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化。2017年学习计划只制定到8月份;2018年没有严格按照自学、研讨、讲党课的程序制定学习安排,谈话发现部分党员说不清“两学一做”内容。二是目标认领和履责落实不到位。2017年市档案局党支部所有党员没有履责事项完成情况总结,两位班子成员没有带头认领目标任务。三是整改问题落实有差距。2016年至2017年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问题24个,未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 4.“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扎实。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作风建设年”活动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只在2018年3月27日党组会议上提出“责成安东梅、党总支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谈心谈话记录不实。经查阅资料发现并与本人了解核实,2018年5月31日,某干部职工请假在北京就医期间被谈话。 5.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17年至2018年上报市委的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中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2017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2016年、2017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党建工作总结中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没有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到位。2017年以来未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包头档案》微信公众号2015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6日发布信息量只有102条,关注人数只有270人,内容关注度不高,覆盖面不广,发挥作用不明显。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一是退休人员违规发放在职工资。某干部职工于2018年3月办理了退休手续,2018年7月仍按在职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保费、公积金。二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不规范。2013年至2017年,未按规定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长期与市档案馆混合进行考核。三是后备干部管理制度缺失,选拔程序不规范。市档案局未制定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补充制度。2015年7月推荐后备干部事项,市档案局党组直接议定,没有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一是民主推荐工作不严谨。2015年9月干部调整中,在民主推荐环节中使用“符合提拔职务花名册”代替“干部考察民主推荐表”。二是谈话推荐记录不完整。2016年10月干部调整中,考察小组与符合推荐条件的10名干部职工的谈话记录没有考察人员签字。 3. 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缺失。2015年、2018年市档案局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时,未制定选举办法。换届档案资料不完整,无候选人酝酿、支部工作报告审议和党员大会选举过程会议记录,无法体现选举过程。二是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2013年至2017年,市档案局支部共发展3名党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转正环节均没有研究讨论过程等相关内容的记录。 4.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对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进行通报,局党组及成员均未建立问题整改方案或台账。班子成员存在未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材料中没有剖析问题的原因现象。普遍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二是组织生活会程序不严谨。2013年至2017年市档案局支部未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支部书记未代表支委会作对照检查,支委班子和党员均未建立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没有上级党组织的评定意见。三是 “档案人”不重视党建档案,党建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市档案局党支部2013年至2017年均未制定“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没有召开支委会记录,未按季度定期开展讲党课。2017年、2018年没有严格按要求制定党支部“三项制度”,党支部工作目标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有差距,无2013年至2017年党员固定活动日记录。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整治“四风”方面的问题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一是办公面积超标。市档案局办公室核定使用面积为276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92.84平方米,超16.84平方米;服务用房核定使用面积为135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71.2平方米,超36.2平方米。二是市档案局长期占用市档案馆公务车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各保留一辆机要应急用车(市档案局:蒙BU6788,市档案馆:蒙B00004),但在实际使用中市档案馆的机要应急用车经2016年10月17日市档案局党组(扩大)会研究由局办公室调配使用。三是接待无公函或清单现象普遍。经抽查,2015年有6次接待报销无公函及接待清单。 2.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写文件、制文件存在机械照搬照抄现象。2015年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工作总结雷同;2015年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活动简报与2016年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活动简报完全相同。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流于形式。2013年以来局党组未制定《市档案局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报告质量不高,调研工作针对性不强,没有通过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基层档案工作新思路、新办法。 3.对老干部关心不够。2013年至2017年每年为在职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但退休干部只在2013年和2015年各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在谈话中了解到退休干部对此问题有反映。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执行党规党纪方面的问题 1. 纪律建设偏松。一是请销假和报备制度不健全。在《包头市档案局(馆)请、销假和报备制度》中,干部请病假没有要求附医院的病例资料或证明材料,考勤、请假没有与年度考核、奖惩挂钩,制度缺乏刚性约束。二是请销假制度审批不严格。经抽查,2017年7名干部请病事假,均没有领导审签意见。 2. 干部状态偏散。2017年7、8、9三个月请病事假人数分别为14人、14人、11人,有两个月请假人数超过全局总人数的一半以上。3月至9月,有5名干部请病事假累积超过10天以上,其中李连城请事病假43.5天,请事病假人员频繁。从2017年至2018年档案局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的7次书面通报中发现,迟到不在岗情况时有发生。 3. 日常监督偏软。2017年4月19日,局长就某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进行过约谈,之后又有2次因迟到、不在岗被通报,对屡屡迟到或不在岗人员,局党组均未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纠正其错误行为。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方面的问题 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3年至2017年的党组会议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经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发现,班子成员在研究部署分管科室业务工作中,未同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市档案局“三重一大”事项未全面监督。2015年3月20日、2017年3月13日市档案局召开党组会研究人员调整、国家重点档案专项经费使用、研究历史档案经费使用事宜,派驻纪检组均未参加。 3.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弱化。一是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只落实到科室及其负责人,且未进行专项回访检查,其他人员未开展风险点排查,且未进行专项回访检查,没有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风险防控体系。二是风险点排查流于形式。排查出的廉政风险两年没有变化,没有按要求每年进行重新排查,只是在有人员调整时增减一些人的名字。 4.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深入。通过谈话了解,部分党员干部不知道“两个责任”“四个全面”“六大纪律”等内容,在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时,找各种借口不愿参加,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档案局是弱势部门、“清水衙门”,不存在廉政风险,对党风廉政风险存在模糊认识。 5. 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一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市档案局、档案馆2015年至2017年,共有6项支出未入固定资产账户。二是差旅费管理不严格。2014年至2017年档案局与档案馆差旅费合计支出57万元,超预算20.4万元。没有制定出差审批制度,2013年以来,所有差旅费报销均无出差审批单,存在出差不能严格按期返回,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三是违反厉行节约及现金支付限额规定。2016年1月15日在永盛成超市购买40把拖布及80个插座,共支付现金2000元;同年2月2日,在青山区丽华花卉店购买花卉,支付现金2100元;在神华蓝天购买乒乓球拍,支付现金1300元。 二、关于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情况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三、意见建议 (一)狠抓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两个坚决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真正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分清党组议事和行政议事范围,杜绝以政代党现象。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的理念,积极拓宽档案服务渠道。 (二)狠抓组织建设,重点加强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干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增强选人用人严肃性。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完善“三项制度”,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我市配套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勇于担当“一岗双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狠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下功夫做好巡察工作下半篇文章。党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档案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完全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追责问责。特别是要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整改的实效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呈现新局面,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