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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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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9 17: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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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档案局、档案馆:

2020125日,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做好档案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档案馆临时闭馆,暂停档案、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以及参观接待等在馆对外服务,原则上谢绝访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档案馆应及时将闭馆信息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闭馆期间,档案馆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开通电话查档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有条件的档案馆可开通网络查档服务通道,非敏非密开放档案可通过微信、邮箱等方式开展“点对点”服务。

三、暂停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等外包服务工作,档案服务公司从业人员暂缓到馆上班。恢复时间,由档案馆依据疫情与档案服务公司研商确定。

四、各档案馆对馆大楼特别是查档大厅、展厅、数字化加工场所等重点部位,要按照防疫规范进行消毒。公共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洗手池放置洗手液、肥皂等。

五、做好个人防护,上班的干部职工均应佩戴口罩。患感冒的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居家休息,出现发热症状的应尽早就医治疗。

 

 

 

 

 包头市档案局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