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正文
市档案局、市扶贫办出台《包头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
2017-10-13 00:00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包头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2016〕13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近日,包头市档案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市扶贫办共同出台了《包头市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将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贫困户类,对每类档案的整理方法和质量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对旗县区档案部门和扶贫部门进行系统培训,为做好包头市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