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各机关档案工作,根据《包头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包档发〔2017〕19号)要求,市档案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于2017年6月对全市84个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开展了系统、全面的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包括各门类档案归档情况、全宗卷续写情况、文书档案电子目录及数字化情况、到期档案移交情况和档案室安全保管和集中统一管理情况等5项内容。
检查过程中发现:1.多数单位能够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仍有少数单位在归档整理方面存在不足;2.在全宗卷续写及档案数字化方面,大部分单位未能够按照要求完成;3.多数单位到期档案未按时移交至市档案馆;4.部分单位档案室建设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人员现场出具《检查记录表》予以反馈,并针对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此次检查是继2014年档案执法检查之后又一次大范围的普查工作。通过检查,市档案局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对于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