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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召开全市企业档案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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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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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8月31日,市档案局在包钢召开全市企业档案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市驻包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16家企业代表的档案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与会代表以“企业如何进一步夯实档案工作基础,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主题进行热烈研讨,并就本企业档案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了交流。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馆)长迟煊强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维护企业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新形势下企业档案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及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基础建设;三是改进工作思路,强化档案管理与服务利用;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五是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会后,还参观了包钢档案馆库房及包钢会展中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研讨会的召开将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服务包头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