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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档案局检查城建系统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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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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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市档案局于2015年3月印发《市档案局关于对市城建系统进行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包档发〔2015〕8号),并成立检查组,于6月10日开始,对建委系统20家二级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 此次档案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档案安全保管情况;各种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及归档年度、内容完整情况;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等。检查形式: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总体来看,大部分单位档案管理基本规范,但仍有单位存在着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未实行集中管理、归档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一些需要改进的工作给予现场指导,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整改。今后,市档案局将继续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