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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首任市长郑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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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6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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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翔给记者第一印象是档案馆里厚厚的透着历史味道的“学习简历”:北师大附中、南京中央大学农学院农业化学系、北京清华大学文学院外国文学系、哲学系…… 在“有何特长与爱好”一栏中,写着“爱看中国诗词、字画、京剧、晋剧”,但在“懂何种外国的语言与文字,熟练程度如何”一栏中,却填写着“学过英语 已忘记”,我瞬间笑出了声,透过字迹,我看到他的可爱、认真和纯粹。 郑天翔(1914.09.09-2013.10.10),曾用名郑庭祥,出生在距离包头不远的地方———凉城县六苏木乡。 1949年12月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包头工作团团长,率领工作团进入包头全面接管工作,后历任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市长、市委书记。 在包头工作的3年时间里,他发动和依靠群众,着手建立革命新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剿灭土匪武装,肃清反动残余力量,镇压反革命活动,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组织禁烟戒毒,开展减租反霸,完成土地改革任务。推动发展国营经济,调整私营工商业,顺利完成了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他重视干部教育和党的建设,努力重建城市,发展经济,为包头日后成为我国重要的新兴工业生产基地和新型商贸城市,打下了基础。 1952年,郑天翔调任北京,文革中受到迫害。 1983年4月-1988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年8月7日,《包头日报》曾刊登为祝贺自治区成立60周年,郑天翔致函包头市委、市政府的亲笔贺信。 旁人只看到信,那些当年跟随他入城的弟兄们———葛桂林等数10位老人,却更看到了情,他们“感到十分亲切,十分高兴”甚至“喜形于色,奔走相告”。10位老人联名为郑天翔写了一封信,称“把思绪带到60年前,带领我们进入包头那些年的激情燃烧的岁月的幸福回忆……” 有回忆是幸福,我们唯有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