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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关于对市属国家出资企业进行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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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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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关于对市属国家出资企业 进行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 包档发〔2018〕20号 各有关单位: 企业档案是企业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市市属国家出资企业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推进我市市属国家出资企业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市档案局将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市属国家出资企业进行档案工作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属国家出资企业。 二、检查内容 1. 档案安全保管情况。 2. 档案工作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 各种门类、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齐全完整与规范整理情况。 4. 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5. 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2018年9月份开始,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的形式 检查的形式包括:听、看、查、议。 1. 听取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汇报。 2. 实地查看库房、查阅室、办公室。 3. 检查室藏档案门类、归档年度的齐全完整,编研材料的编写,检索工具的编制等内容。 4. 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请市各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自查,检查时请提交自查报告及各企业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2. 检查记录表 包头市档案局 2018年7月11日 (联系人:刘秀玲 联系电话:5616662 13847207682)